发布单位: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招聘岗位:医师岗-文昌市,医师岗(硕士)-文昌市,医技岗-文昌市,药师岗-文昌市,中高级护理岗-文昌市,护理岗-文昌市,医务医辅人员-文昌市,副主任医师-文昌市,中小学教师-文昌市,其他教学/行政支撑岗-文昌市,校医人员-文昌市,特殊教育教师-文昌市,技术岗-文昌市,综合类岗位-文昌市
工作地点:文昌
职位数量:14
招聘人数:若干
报名截止日期:2025-02-19
报名时间:见公告详情页
报名方式:见公告详情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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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标题:海南省文昌市2025年公开招聘2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(1号)
公告详情:
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,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琼人社发[2018]516号)要求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、岗位、人数和待遇
本次招聘2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,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4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.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或技能条件;
6.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(二)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:
1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
2.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;
3.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;
4.在公务员招录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;
5.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;
6.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;
7.失信被执行人;
8.按照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琼人社发[2018]516前毕业的证明(含学历、学位、专业等)。
现任村(社区、居)“两委”班子成员,应由属地镇党委(镇政府)出具相关说明材料。
驻文昌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,须提供随军家属证明原件(加盖公章)。
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报考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,须提供相应学科、符合该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,并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—15∶00时段内,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,如不在规定时段内改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(四)打印准考证
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,应于2025年3月24日—3月28日期间,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,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、地点及有关要求,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,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,责任自负。
(五)考试
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。
1.笔试
(1年3月29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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